欧冠官方网站第十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各项赛事比赛细则
欧冠官方网站第十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各项赛事比赛细则
声乐比赛暨第二十四届“艺苑杯”声乐大赛比赛细则
(承办单位: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研究生会、民族艺术系学生会)
一、参赛歌曲范围:
1.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军队和人民的歌曲;
2.流行歌曲中歌唱人们美好心灵和高尚道德情操,能激励青年奋发向上的优秀作品;
3.中外优秀艺术歌曲和民歌。
4.中国原生民歌:指在特定的区域内(通常是较为封闭的民族聚居地)内传唱的,较少受外来文化影响的,风格纯正且没有经过加工和提炼的歌曲。
二、参赛对象:参赛对象为本院在读的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含全日制大中专学生、成大及研究生)。
三、比赛分组:
本次比赛设专业组、研究生组、非专业组、原生民歌组。
四、组别要求:
1.专业组:分美声、民族、流行三种唱法(限音乐学院、民族艺术系、东盟艺术系、职业技术学院、艺术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各音乐专业中选修声乐的本、专科生报名,美声唱法组和民族唱法组不能同时报名);
2.研究生组:限声乐专业研究生报名,分美声唱法组和民族唱法组;
3.非专业组:不分唱法,限非声乐专业学生报名,各专业中选修声乐的本、专科生不得报名;
4.原生民歌组: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含全日制大中专学生、成大及研究生)均可参加。
五、参赛形式:
1.独唱;
2.重唱;
3.组合(原生民歌组合不超过8人;其余组别参赛组合每组人数不得超过6人);
六、比赛程序和要求:
(一)专业组: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研究生专业组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限演唱歌曲的一段,时间限3分钟内,复赛、决赛各唱法选手(含重唱、组合)演唱时间限时5分钟,只演唱一首歌曲, 每一轮比赛歌曲不得相同。
2.比赛的先后顺序为:专业流行、专业民族、专业美声。
3.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使用扩音设备,需使用钢琴伴奏。初赛可以使用即兴伴奏,特殊情况下可以使用CD伴奏但必须赛前做好剪辑,复赛和决赛必需使用钢琴伴奏谱伴奏,钢琴伴奏自行解决。
4.流行唱法的比赛统一使用组委会提供的扩音设备进行演唱,伴奏方式只能采用CD伴奏,参赛的曲目要求单独刻在一张碟上。如有特殊要求,需在报名时提出,经组委会办公室回复后,方可采用其他伴奏形式。
5.比赛每晚7:30时正开始比赛,要求当晚比赛所有选手7:00到后台签到,赛程在白天的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到的将视作弃权处理。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不得自行决定提前或延期比赛。如确有特殊情况,须报经组委会批准方可调整。
6.各种唱法复赛结束后当场公布进入决赛的选手名单。
7.进入决赛的选手必须更换参赛曲目。
(二)研究生组:美声、民族唱法只能用钢琴伴奏,其他参照专业组要求。
(三)非专业组:不分唱法,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非专业组比赛选手不进行综合测试,其余细则参照专业组。非专业组分设南湖校区、相思湖校区和西校区三个赛区。
(四)原生民歌组:
1. 报名时学生须提交参赛曲目的相关谱例。
2. 比赛分曲目审核、初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在曲目审核阶段,评审小组将对各参赛选手所提交的乐谱进行详细核实,确定曲目参赛资格。
3.设个人、组合(人数以6人为限)进行比赛,演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
4.原生民歌组参赛选手只可使用相关的民族乐器进行伴奏,不可以使用西洋乐器伴奏,不得使用扩音设备。
5.比赛时,参赛选手需提前半小时到指定地点或人员处签到,迟到按自动弃权处理;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不得擅自更改比赛顺序及曲目,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评审小组批准方可调整。
七、决赛及奖励名额:
1.专业组三种唱法分别取总体排名前50名进入复赛,每种唱法从复赛50名选手中决出20名选手进入决赛;研究生专业组视报名情况定进入决赛的人数。
2.非专业组比赛取30名进入决赛(南湖校区10名,相思湖校区14名、西校区6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3名;其他进入复赛的选手均可获优秀奖。
3.研究生组的设奖视具体情况而定。
4. 原生民歌组从初赛中决出15名选手进入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其它进入决赛的选手均可获优秀奖。
5.获奖选手颁发证书和奖金。
八、评分办法:
1.评委由艺术节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和专业老师担任。评委当场打分,公开亮分,主持人现场报分。比赛现场设监审组。
2.打分采用专业老师回避制(原生民歌组除外),若比赛选手所在的比赛场次中其专业老师作为评委,则该评委对该选手的评分为无效分。
3. 演唱评分采取100分制综合评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总分的平均分为该选手(重唱、组合)的演唱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满分为99分。决赛的选手参赛时要进行综合测试,加试一道综合题和一道专业题(包括音乐常识以及视唱或模唱),每题两问,共4问,每问各占0.25分,总分1分(组合只能选一名选手作答),限时1分钟。演唱得分加上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为该选手(重唱、组合)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业余组不设综合测试。演唱原创作品的选手在其最后得分上再加0.2分,原创作品是指由我院师生作词或者作曲的作品。复赛和决赛的曲目不得相同,否则在总分中扣1分。比赛曲目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否则在总分中扣1分。
4.各唱法初赛环节评分幅度为(70分-92分)、复赛环节评分幅度为(80分-95分)、
决赛环节演唱评分幅度为(90分-99分)。
5.原生民歌组评分办法
(1)评委由承办方聘请有关专家和专业老师担任并上报学院主办方审核。评委当场打分,公开亮分,主持人现场报分。比赛现场设监审组。
(2)原生民歌组采取100分制综合评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总分的平均分为该选手或组合的演唱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如出现同分由组委会商议另行处理)。
九、比赛地点和时间:
1.比赛地点视情况在学院南湖校区会演中心、音乐厅、学术报告厅、美术馆接待室及相思湖校区,西校区等地点分别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具体比赛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留意组委会公告。
十、报名和抽签:
1.报名和抽签时间以组委会报名处公告为准。
2.专业组选手报名时必须同时报上所学专业、初赛参赛曲目、指导老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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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比赛细则
(承办单位:美术学院)
一、参赛形式和内容:
1.主题: 《绘事无疆》
2.参赛作品包括油画、版画、水彩、插图、水粉、壁画、素描、速写、数字艺术(电脑绘画、多媒体艺术、动画、电子互动艺术、影像艺术)
二、参赛办法和要求:
1.现正在我院就读的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2.要求参赛作品内容健康,格调高雅,有一定的艺术水准。
3. 报名参赛以系部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4.油画、版画、水彩、插图、水粉、壁画、素描、速写作品一律自行装裱、装框。
5.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未在以往各类比赛中获奖,且未在往届艺术节中参赛的作品。
6.每位参赛者送交作品不得超过2件,系列作品不超过4幅。
7.学院将获奖作品结集出版,参赛选手请将作品拍摄电子照片,在报名时附交光盘(贴署名标签)。未获奖和入选的作品将由承办单位通知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取回,超过规定时间不取回的作品有损坏或者丢失的,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三、评选办法
1.评委由艺术节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及学院专业教师担任。
2.绘画比赛将分①油画;②版画;③壁画;④水彩、水粉;⑤插图;⑥素描、速写;⑦数字艺术(电脑绘画、多媒体艺术、动画、电子互动艺术、影像艺术)七个组,每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
四、报名办法和交稿时间、地点
具体报名、交稿时间见宣传栏通知。
参赛者到相思湖校区美术馆一楼报名,同时交参赛作品,逾期不再受理。(交参赛作品时要在作品背面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院、班级和作品标题,并留下个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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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画书法比赛细则
(承办单位:桂林欧冠官方网站)
一、作品主题:我的广艺梦
二、作品类别:
国画、书法(毛笔书法)、篆刻、刻字
三、参赛办法和要求:
1.现正在我院就读的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赛。
2.要求参赛作品内容健康,格调高雅,有一定的艺术水准;作品要题款、盖印,具有完整性。
3.作品一律自行装裱、装框,否则不予接收。
4.作品规格:
(1)国画作品规格最大不超过六尺宣整纸,最小不小于四尺条幅、四尺斗方。
(2)毛笔书法作品规格最大不超过六尺宣整纸,最小不小于四尺条幅、四尺斗方。
(3)篆刻作品:① 印屏:80×80cm;② 印文:5—8方;③ 边款:2—4个。
(4)刻字规格:40cm×40cm 20cm×30cm
5.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临摹作品不在参赛之内),未在以往各类比赛中获奖,也未在往届艺术节中参赛的作品。
6.每位参赛者送交作品不得超过2件,系列作品不超过4幅。
7.交稿时作者需在作品背面左上角楷书注明作者姓名、性别、院别、年级、本人的联系电话、及草书、篆书、篆刻的释文;如果是系列作品需注明顺序。报名时请提交参赛作品的电子照片,在报名时附交光盘(署名标签)。
9.未获奖和入选的作品将由承办单位通知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取回,超过规定时间不取回的作品有损坏或者丢失的,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四、评选办法:
1.评委由组委会聘请专家及学院专业教师担任。
2.比赛将分国画组、书法篆刻刻字组(以下简称“书法组”)两组,本科生研究生分类设奖。本科生国画组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7名,优秀奖和入选若干名;本科生书法组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和入选若干名。研究生国画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7名,优秀奖和入选若干名;研究生书法组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和入选若干名。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奖、入选颁发证书。
五、交稿时间、地点:
1.报名交稿时间:2013年11月14日下午5:00—8:00(具体见艺术节宣传栏通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交稿地点:相思湖校区美术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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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艺术设计比赛细则
(承办单位:建筑艺术学院)
一、参赛作品类别:
(1)手绘效果图(原创)
(2)主题空间设计
(3)模型设计
(4)综合类(家具、灯具及陈设)
二、参赛办法和要求:
1.现正在我院就读的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健康,注重创意和视觉效果。
3.报名参赛以个人自荐和系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4.参赛作品中正面不能出现作者姓名、专业及班级。
5.所有作品经评选后一律由承办方通知获奖者自行排版打印。
6.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未在以往各类比赛中获奖,且未在往届艺术节中参赛的作品。
7.每位参赛者送交每类作品不得超过2件,系列作品不超过3幅。
交稿要求:(1)手绘效果图、模型设计(交原稿)
(2)主题空间设计(按要求排版交电子稿,具体模版另行通知)
(3)综合类(家具、灯具及陈设)(交原稿或按要求排版交电子稿)
8.学院将获奖作品结集出版,届时将另行通知获奖选手将作品拍摄电子照片。未获奖和入选的作品将由承办单位通知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取回,超过规定时间不取回的作品有损坏或者丢失的,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三、评选办法:
1.评委由艺术节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及学院专业教师担任。
2.4个类别作品独立设奖,分别为:手绘效果图、主题空间设计、模型设计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和入选若干名;综合类(家具、灯具及陈设)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和入选若干名。由组委会颁发奖金和证书。
四、报名办法和交稿时间、地点:
(具体见艺术节宣传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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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比赛细则
(承办单位:设计学院)
一、参赛对象:
我院在读的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含全日制的研究生、大中专及在职研究生、成人教育、美术类或其他专业学生)。高低年级学生均有机会参加比赛,鼓励同学们将一年来所创作的作品经专业教师指导并修改后,按参赛类别上交作品。
二、参赛作品类别:
1.基础专业组:基础图案、黑白画、装饰画、卡通漫画。
2.平面设计组:VI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书籍装帧、服装、首饰、造型设计。
3.影视动画比赛组:三维动画,二维动画,flash,定格动画(粘土,木偶,剪纸)。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设计,且未公开发表或在以往各类比赛中获奖。
2.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健康,注重创意和视觉效果。
3.不能涉及黄色、暴力、封建迷信以及校规中不允许公开传播的其他内容。
四、作品稿件要求:
1.平面类作品不限。要求交彩色打印稿(尺寸为A4,不交或不按要求交打印稿视为弃权)并附光盘(按照A4大小\300DPI分辨率刻盘)。
2.参赛选手请将作品拍摄电子照片,送交作品时需在每张打印作品背面和光盘上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院、班级、作品标题、联系电话等。
3.影视动画作品表现形式不限,参赛作品宽高比为4:3与16:9均可,短片动画时间不低于1分钟;片长在10分钟以内。每部参展动画短片作品需为FLASH、或WMV格式电子文件,并刻录成DVD光盘,并请保留原文件以备获奖后需要。
【备注:上一年度参加比赛的作品,不允许再次参赛】
4. 作品入围后由承办单位通知作者按照规定尺寸展板、样式制作参展,参赛作品制作费用自理,赛后作品退还本人。不按照要求制作参展的作品取消评奖资格。
五、评选办法:
1.评委由艺术节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和学院专业教师担任。
2.奖项设置:每类作品设一等奖各3名、二等奖各6名、三等奖各9名 、优秀奖若干名。
3.比赛结果将在第十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宣传专栏揭晓。
六、时间安排:
1.交稿时间:2013年11月15日-17日
2.交稿地点:相思湖校区设计学院2212学生办公室。
3.评奖时间:2013年11月18日
4.布展时间:2013年11月20
5展览时间:2013年11月21-23日
6.【注:设计学院学生参赛作品均以系部为单位上交,其他学院参赛作品由个人或集体上交。】
7.未尽事宜详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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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型艺术比赛细则
(承办单位:造型艺术学院)
一、参赛对象:
我院在读的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参赛形式和内容:
A、雕塑组:具有三维特征的雕塑作品和浮雕作品,包括数字艺术雕塑及影像(创作形式与使用材料不限)
B、壁画组:各种材料绘制或制作的壁画,包括浮雕。
C、公共艺术组:公共艺术环境的设计作品与造型设计作品(创作形式与使用材料不限)
三、参赛办法和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格调高雅,注重创新,有一定的艺术水准。
2、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未公开发表,未在以往各类比赛中获奖,且未在往届艺术节中参赛的作品。
3、壁画类、公共艺术类作品一律自行装裱、装框。
4、每位参赛者送交作品不能超过2件,同时按要求填报《欧冠官方网站第十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造型艺术比赛参赛表》。
5、参赛选手须先将作品拍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格式要求:jpg格式,分辨率150-300ppi,文件大小控制在5M以内),刻录成光盘递交。评委将根据电子照片对作品进行初评后,由承办单位通知获得入选资格的参赛者将作品送往指定地点复评(送交作品和作品的光盘上必须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院、班级、作品标题、作品实际尺寸、作品制作或使用的材料、联系电话等)。
6、参赛作品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恕不受理。
7、作品入选后由承办单位通知作者按照规定自行到展厅布展,参赛作品制作费用自理,不按要求布展的作品取消评奖资格。
8、入选的作品在赛后由承办单位通知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取回,超过规定时间不取回的作品有损坏或丢失的,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三、评选、奖励办法:
1、评委由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以及学院专业教师担任。
2、比赛进行初评和复评。初评时间:2013年11月17日。复评时间:2013年11月19日。
3、比赛将分为雕塑类、壁画类、公共艺术类三个组进行评选,每个组按参赛作品总数15%评选入选作品。每个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有组委会颁发奖金和证书;设优秀奖若干名,优秀奖及其他入选作品,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4、所有入选和获奖作品于2013年11月19-22日在相思湖美术馆展出。
四、报名办法和交稿时间、地点:
1、报名送交作品光盘时间:2013年11月15日下午3:00— 6:00,地点:相思湖校区造型艺术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见校园文化艺术节宣传栏通知)。
2、入选作品送交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见校园文化艺术节宣传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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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与文案比赛细则
(承办单位:人文学院)
一、比赛宗旨:
为了营造“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情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展示学院的优秀教学成果,帮助本院学生更好地理解与运用专业知识,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检验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的综合运用能力,训练学生的专业技能,进一步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
二、比赛分组:
专业论文组、
策划方案组
三、参赛对象:
1.现正在我院就读的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赛。
2.策划方案组个人报名、团体报名均可。团体报名参赛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
四、参赛要求和办法:
(一)专业论文组
1.参赛论文必须是我院学生个人创作的文章,不得出现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查出将取消比赛成绩。且参赛论文要求是未公开发表或未在以往各类比赛中获奖的文章。
2.参赛作品形式应为专业论文,要求在我院现有相关专业范围内,注重应用性。字数不少于3000字。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论文的文章不能作为本次比赛的有效参赛作品。
3.参赛作品应做到观点正确、材料详实、结构完整、论证有力、层次分明、逻辑严谨。
4.参赛文章要求有针对性地发表对问题的看法,提出解决问题的见解,有创新点的将给予一定的加分。
5.要求参赛者于2013年11月15日前上交稿件,文本稿统一用A4纸打印,题目字体为三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宋体。电子稿发到指定的电子邮箱。
(二)策划方案组
1. 比赛主题:“创意广西”。立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民族文化资源,艺术会展、旅游节庆、演艺活动、公益项目或艺术产品的创意开发与推广等形式不限。
2.参赛作品基本要求:主题明晰,重点突出;准确描述策划该活动的必要性;计划书完整;方案的有亮点、创意,调查资料真实有用;方案可行度高。
3.预赛步骤:参赛者必须提交策划方案的打印文本稿和word文档电子稿。文本稿统一用A4纸打印,题目字体为三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宋体。电子稿发到指定的电子邮箱。
4.决赛步骤:
(1)个人或团队介绍。
(2)现场运用多媒体展示自己的策划方案,做简要介绍,概述自己方案的亮点。
(3)专家评委现场提问。
(4)专家评委现场打分并点评。
5.评分标准:参赛选手整套方案总分为150分,其中预赛(书面方案)占100分,决赛(解说方案)占50分。决赛现场工作人员当场统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选手最终得分为其他得分的平均分)。
(1)书面方案(100分)
①策划方案的格式是否符合常规要求、内容是否全面。(10分)
②策划方案的策划目标主题确立于一定时空范围之内并且主题明晰,重点突出。(10分)
③方案内容围绕目标主题(10分)
④策划方案的实际可操作性。(40分)
⑤方案的有亮点、创意。(30分)
(2)解说方案(50分)
①参赛者是否可以用简洁精炼的语言流畅地、有逻辑性的进行幻灯片方案的解说。(总分15分)
②方案的各个块面的亮点是否可以在解说中得到更好的体现。(总分20分)
③回答评委对方案的有关提问,评委根据参赛选手的回答打分(总分15分)。
④比赛的解说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由于选手本身解说造成的超时(不含评委提问),每超时一分钟在总分的基础上扣2分。
五、评选办法:
(一)专业论文组
1.评委由组委会聘请专家及学院专业教师担任。
2.本科生和研究生分类设奖,各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具体设奖情况视报名参赛情况定。
(二)策划方案组
1.所有参赛方案由学院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聘请专家、本地知名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专业老师组成的评委组选拔优秀者进入决赛。
2.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3.评分办法:
(1)决赛采用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统分的形式进行,保证公正、公开、透明。
(2)根据评分结果,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具体设奖情况视报名参赛情况定。
六、报名时间及交稿办法:
(一)专业论文组
2013年11月11日-11月15日为报名交稿时间。论文文本稿交至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校园内设点收稿处,并登记参赛作品、参赛者信息;论文电子文档在11月15日之前发到收稿电子邮箱:rwxy5316923@163.com,并标明参赛者院系、年级、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策划方案组
2013年11月4日- 11月8日为报名交稿时间。方案文本稿交至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校园内设点收稿处,并登记参赛作品、参赛者信息;方案电子文档在11月8日之前发到收稿电子邮箱:rwxy5316923@163.com,并标明参赛方案的主题和参赛者院系、年级、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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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比赛细则
(承办单位:音乐学院、管弦系)
一、比赛宗旨:
比赛旨在促进我院学生对器乐的学习与交流,检验器乐专业教学水平与学生的专业学习情况,为学习器乐的同学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和促进专业学习的观摩和交流,活跃校园文化气氛,构建和谐美丽校园。
二、比赛分组:
民乐组、键盘组、管弦乐组
三、参赛对象:
大学组:本院在读的正式学籍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中专组:我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生。
四、比赛作品范围:
(一)民乐组、键盘组
1.古今中外的优秀器乐作品。
2.内容健康,有一定艺术水准的音乐作品或原创音乐作品,原创作品(原创作品是指由我院师生作曲的作品)。
(二)管弦乐组
1.中外经典管弦乐作品。
2.内容积极向上,有一定艺术水准与演奏难度的原创音乐作品(包括由我院师生作曲的作品)。
五、比赛要求:
(一)民乐组、键盘组
1.比赛分预、决赛两个阶段,分大学组、中专组,分为独奏、重奏两个小组进行。其中大学独奏组分民乐、键盘两大专业进行比赛,其他组不分专业。
2.除重奏组比赛外其他组别比赛统一不使用扩音设备。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3.组委会只提供10个谱架,超出来的请自备。
4.独奏比赛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重奏组比赛节目不超过10分钟,超时酌情扣分。
5.重奏组每个节目参赛人数限制15人以内、独奏组伴奏人数不能超过12人。
6.参演选手要求提前20分钟到比赛现场签到,并做好比赛准备。逾期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二)管弦组
1.比赛分为管乐打击乐独奏、弦乐独奏、重奏三个小组进行。
2.所有比赛一律不使用扩音设备。组委会提供伴奏所用钢琴,其他乐器请自备。
3.组委会只提供10个谱架,超出数量的请自备。
4.独奏比赛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重奏组比赛节目不超过10分钟,超时酌情扣分。
5.重奏组每个节目参赛人数限制8人以内、独奏组伴奏人数不能超过5人。
6.参演选手要求提前20分钟到比赛现场签到,并做好比赛准备。逾期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六、评分标准:
1.比赛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
2.采取10分制评分,评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总分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3.比赛原创作品加0.02分。
4.评委当场打分、主持人现场报分。
5.比赛超时扣分:超过1分钟(不足1分钟按照1分钟计)扣0.02分,累计依次扣分。
6.节目形式占6分。其中作品完整性占2分;演奏者专业水平、作品表现力各占2分。
7.舞台表现占4分。其中着装、创意、舞台效果、演奏者的舞台表现(即肢体语言、表情等)各占1分。
8.比赛将对由我院学生原创的作品进行评审,每组决赛的评委组讨论评选出若干名“优秀原创器乐作品奖”。
七、报名办法:
(一)民乐组、键盘组
报名时间地点、比赛时间、地点、抽签时间、地点具体见音乐学院海报通知。报名时需注明作品的名称、出处、创作者、使用乐器及参赛选手所在单位,并注明是否为原创节目。
(二)管弦乐组
1.比赛时间:2013年11月2日—3日
2.比赛地点:音乐厅、学术报告厅
3.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10月23日前,管弦系办公室
4.抽签时间、地点:2013年10月28日,管弦系办公室
5.报名时需注明作品的名称、出处、创作者、使用乐器及参赛选手所在单位,并注明是否为原创节目。
八、奖励办法:
根据参赛节目的数量与种类,将评出各类奖项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并从由我院学生创作的原创节目当中评选出优秀原创器乐作品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以上内容如有改变另行通知,以最新通知为准。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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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小品比赛细则
(承办单位:影视与传媒学院)
一、比赛宗旨:
构建和谐校园,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二、参赛对象:
欧冠官方网站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5日—10月30日(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地点:
南湖校区十字路口
五、报名须知:
1.比赛只设专业组,组委会将根据报名参赛的节目数量确定比赛程序(如节目数量超过15个,将进行初赛和决赛。);当报名人数低于10人时,由组委会决定取消该组比赛或更改赛制。
2.各参赛队须经所在教学单位的审核、推荐方可报名参加比赛(需加盖所在学院公章)。表演时间必须控制在12分钟内,超时酌情给予0.2分以内的扣分。为鼓励原创校园短剧,对于原创或改编作品参加比赛的,将酌情给予0.2分以内的加分。
3.初赛前三天进行比赛顺序抽签;初赛当晚要求所有选手必须提前30分钟签到逾期不到将视弃权处理;参赛选手需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不得自行提前或延期比赛时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须报经组委会批准方可调整;
4.本大赛将从初赛中选拔出8-10个节目参加最后的决赛;
5.选手在参赛期间的服装、道具费用自理;比赛过程表演所需工作人员(道具、灯光、音响)均自行负责。
六、参赛内容及要求:
表演形式不限,包括喜剧、哑剧、音乐剧、滑稽、相声、地方戏剧等。具体要求如下: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贴近生活,充满青春活力和校园气息,有较强的现实和教育意义。
2.作品有一定的完整性,构思新颖,结构合理。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表演真实,自然,投入,感情充沛;发音标准,口齿清楚。
4.服装、造型、音乐、道具及灯光运用得当,充分结合剧情场景发展需要。
七、评分规则:
初赛、决赛满分均为10分。每位评委给出具体的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现场计分将比赛平均分计算至小数点后第四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采取现场报分。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视报名情况而定)
以上奖项都将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另设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备注:组委会将根据实际参赛人数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奖项及获奖名额。)
欧冠官方网站第十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主持人比赛细则
(承办单位:影视与传媒学院)
一、比赛宗旨:
构建和谐校园,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二、参赛对象:
欧冠官方网站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日—11月5日(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地点:
南湖校区十字路口
五、报名须知:
1.本次比赛设专业组与非专业组,分设一、二、三等奖。比赛根据报名情况设置初赛与决赛,从初赛中各选拔出10名选手参加最后的决赛。当各组报名人数低于10人时,由组委会决定取消该组比赛或更改赛制。
2.自备稿件不允许配乐。
3.选手在参赛期间的服装、道具费用自理;
4.初赛前三天进行比赛顺序抽签;初赛当晚要求所有选手必须提前30分钟签到,逾期不到将视弃权处理;参赛选手需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不得自行提前或延期比赛时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须报经组委会批准方可调整。
六、参赛内容及要求:
初赛:
自备稿件朗诵(3分钟以内):要求语音准确、语调得体、语流顺畅、语速适当、感情真挚。
决赛:
1.自备模拟主持(3分钟):要求内容积极向上、形式新颖活泼、具备节目意识、体现主持特点。
2.即兴评述(3分钟):要求主题明确、中心突出、层次清晰、有理有据、逻辑性强、体态自然。
3.现场问答(1分钟):在这个环节里,由评委进行提问,选手在规定时间内作答。要求思维敏捷、应对灵活、情理并重、用语精当、言简意赅。
七、评分规则:
初赛、决赛满分均为10分。每位评委给出具体的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现场计分将比赛平均分计算至小数点后第四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初赛、决赛都采取现场报分。
八、奖项设置:
专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非专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以上奖项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另设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备注:组委会将根据实际参赛人数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奖项及获奖名额。)
欧冠官方网站第十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舞蹈比赛细则
(承办单位:舞蹈学院、东盟艺术系\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一、参赛要求:
1.参赛舞蹈必须是歌颂党、歌颂祖国、反映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创作舞蹈,或民族风情舞蹈、现代色彩舞蹈,内容健康向上。
2.各教学单位以班级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参赛对象及比赛分组:
1.参赛对象为在欧冠官方网站就读的各级各类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2.比赛按学籍高低分大学专业组、高中专业组、初中专业组三个大组进行:
大学专业组:以舞蹈学院学生、东盟艺术系学生、艺术教育学院音乐教育专业选修舞蹈学生为主,各教学单位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高中专业组: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相应年级的舞蹈专业学生。
初中专业组: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相应年级的舞蹈专业学生。
三、比赛的形式、规则及节目数量:
1.比赛形式: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均可。
2.比赛规则:每个节目限在8分钟以内,服装自备、化妆自理,要求符合舞蹈意境表达。
3.比赛分组与节目数量:
(1) 大学专业组比赛设有独双三人舞组表演奖、群舞组表演奖、剧目创作奖三个评奖组别。
(2) 初中专业组、高中专业组,各设独双三人舞组表演奖、群舞组表演奖。
(3) 报名节目数量不限。
(4) 专业组预赛在所在二级学院(系)进行,筛选出优秀的参赛作品进入复赛。
四、奖励办法:
1.大学专业组:每个评奖组别分别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名额占进入复赛节目数的20%;三等奖名额占进入复赛节目数的30%。
2.初中专业组、高中专业组:各设独双三人舞组一等奖1个,群舞组一等奖一个;二等奖名额占进入复赛节目数的20%;三等奖名额占进入复赛节目数的30%。
五、评分办法:
1.每场比赛设七个评委,由艺术节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和专业老师担任。
2.采用10分制综合评分办法,评委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总分为该节目的表演得分。
3.创作剧目统一安排比赛出场顺序,集中亮相,评委在给参赛剧目打表演得分的同时,打出创作得分。创作得分采用10分制评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总分为该节目的创作得分,由教师参与创作的剧目不列入创作奖的评奖范围。
4.比赛超时将扣分:超时1分钟(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下同),将在最后得分中扣掉0.1分;超过2分钟将在最后得分中扣掉0.2分;以此类推,超过5分钟者取消评奖资格。
六、报名和抽签时间: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
2.抽签时间:2013年11月13日
七、报名及抽签地点:
大学专业组报名及抽签地点在舞蹈学院办公室(学术报告厅二楼)。
高中专业组、初中专业组报名及抽签地点在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生科办公室。
八、比赛时间和地点:
(1) 比赛时间:
大学专业组:2013年11月18、19、20日
高中专业组:2013年11月21日
初中专业组:2013年11月21日
(2) 比赛地点:专业组预赛地点由所在二级学院(系)自行安排;专业组复赛地点为欧冠官方网站会演中心。
欧冠官方网站第十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第七届“新园丁”杯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
比赛细则
(承办单位:艺术教育学院)
一、比赛目的:
为全面提高教师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学技能,加强同学们的教学实践能力,培养未来从教热情,积累教学经验,为今后走上讲台奠定坚实基础,我院决定举行第七届“新园丁”杯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本次比赛旨在推动我院的教学改革,为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身才能的平台,以促进其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训练。
二、参赛对象:
艺术教育学院2010、2011、2012级全体本科学生
三、比赛办法:
1.比赛分初赛、复赛、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2.按参赛选手复赛分数高低决出20名选手参加总决赛。
四、比赛项目及要求:
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初赛:每位参赛选手必须向评审委员会提交详细的授课教案(纸质文本1份、电子文本1份),评委会通过对教案的评选,评选出优秀教案进入复赛。
2、复赛:进入复赛的优秀选手须进行不超过的5分钟说课比赛(要求制作课件)。
3、决赛:经评委会评选出20位选手参加总决赛。进入总决赛的选手须进行15分钟现场执教讲课比赛,并自行组织10—15名同学作为自己的教学对象进行模拟授课。
4、评审委员会对参加比赛的选手进行听课、评议,并按比赛评分细则评出奖项。
五、奖项设置:
1、按照总决赛模拟授课的成绩,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
2、设立单项奖:优秀教案、优秀说课、优秀课件奖。
六、比赛地点和时间:
具体比赛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留意组委会公告。
七、报名和抽签:
以各校区报名处公告为准。
欧冠官方网站第十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高师专业双基“五项全能”比赛细则
(承办单位:艺术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一、比赛目的:
为了加强学生的职业意识教育,丰富校园生活,加强学风和校风建设,提高师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参赛对象:
本院在读的有正式学籍音乐教育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南校区大学组由艺术教育学院承办,西校区大专组由职业技术学院承办)
三、比赛办法:
1.比赛分初赛及总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2. 按照自弹自唱、声乐、舞蹈、朗诵四个项目初赛成绩,选出西校区职业技术学院选手5名和南校区艺术教育学院选手15名进入高师专业双基“五项全能”大赛总决赛。
四、比赛项目及要求:
1.自弹自唱
由参赛选手从艺术教育学院选编的《自弹自唱曲集》中任选一首歌曲,根据歌曲的不同体裁编配伴奏,按参赛曲目的难度技巧,演奏的流畅程度和演唱的感情处理等方面综合评分,决赛阶段加赛即兴伴奏,以抽签方式进行,曲目由组委会选定。初赛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决赛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2.声乐
由参赛选手自选一首歌曲,唱法不限,伴奏自理,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按参赛歌曲的难度技巧、感情处理、与伴奏的默契程度等方面综合评分,初赛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决赛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3.舞蹈
自选一段舞蹈,要求动作准确、自然优美、富有表情,能够体现舞蹈的特点;初赛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决赛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4.朗诵
用普通话朗诵诗文,朗诵内容自选,可配音乐伴奏,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朗诵内容包括诗歌、散文或其它文章;决赛阶段加赛绕口令,绕口令以抽签方式进行,内容由组委会选定,要求读音准确流利、速度紧凑、处理恰当。初赛时间不超过3分钟,决赛时间不超过5分钟。
5.理论综合测试
由组委会出题,对参赛选手进行乐理、中外音乐史和音乐欣赏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的综合笔试。
6.备注:以上各项比赛评分均实行百分制。
五、奖项设置:
1、单项奖:按照自弹自唱、声乐、舞蹈、朗诵四个项目初赛成绩,在南湖校区和西校区分别设立如下单项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2、全能奖:按照自弹自唱、声乐、舞蹈、朗诵、理论综合测试五个项目在总决赛的成绩高低决出“五项全能”奖项,具体奖项奖励名额安排如下:一等奖 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11月4-10日;
2.报名地点:南校区:音乐舞蹈大楼大厅
西校区:待定
七、比赛时间:
初赛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安排待定)
比赛未尽事宜,组委会另行通知。